时间: 2024-08-26 08:01:13 | 作者: 标杆工程
直接从事危险评价服务的人员不低于20人,大学本科以 上学历不少于80%;
从事危险评价的安排内至少应有5名具有2年以上通讯领 域危险评价项目经历的安全工程师。
近2年没再次出现因各阶段检验未通过或企业本身原因此废止的危险评价服务项目。
对项目施行进程中获取、保存、传达和毁掉与安全事情 处理服务有关商业秘要信息等方面作出清晰规定;
应有专门的部分或人员拟定完好的质量体系,并具有健 全的准则宣扬和训练机制;
应有专门的部分或人员拟定全体的项目办理体系,并具 有健全的准则宣扬和训练机制;
项目办理体系应针对人和项目有清晰的责权利分工,有 比较清晰和完善的项目进程操控记载;
至少有1名安全服务人员接受过体系的项目办理训练,获得过相关权威机构的认证(如PMP等)。
应了解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防护系列规范,应对电信网 和互联网的全体概念和传统网和非传统网的若干网络单元有一 定了解;
应具有国家或职业权威机构对安排才能的认可证明(如 国家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信息安全危险评价资质证书、信 息安全应急服务资质证书等);
应可以评价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危险、脆弱性、管控能 力及安全对电信网和互联网的影响力;
从事危险评价的部队内至少应有2名通过电信网和互联 网安全防护技能和规范的体系训练安全工程师;
从事危险评价的部队内应至少有4名通过国家和相关机 构认可,针对安全危险评价服务才能的安全工程师(有相关的才能证书如:CIW、CISP、CISSP、CISA等)。